緩緩撐起沉重的眼皮,魏丞靜發現自己正處在一個熟悉到不行的地方,沒錯,又是在醫院醒來,她記得在記憶斷片前,她已經親手殺死了鍾尹柒跟彭雅筠,而且……彭雅筠看見了邊清祉,甚至還說著奇怪的話。微微轉動頭部探向病房內的擺設跟所有,竟發現她身邊並沒有其他人的存在,她原為發生這樣的事情,卓在昊肯定也會覺得詫異,或是開始懷疑學弟妹的死與她有關,不過照這個形況看來……邊清祉似乎將後續處理得很好。

  「啊,妳醒啦?」聽見聲音,病房的門不知何時被打開,卓在昊拎著一個保溫容器走進來,熟稔的將東西放到一旁的櫃子,然後扶著魏丞靜坐起來,小心地打開容器,香氣瞬間撲鼻而來,挑起了魏丞靜的食慾。「這是我幫妳燉的雞湯,我加了點其他的佐料,不曉得妳會不會喜歡,但是我希望妳可以都喝完,這樣對妳的身體會比較好。」邊說,他邊將湯舀到碗內,隨後坐到床畔,一口一口地吹涼餵她,後者雖乖乖聽話地喝著湯,臉上的神情除了疑惑之外還有更多的不理解

  許久,魏丞靜方咬咬下唇,試探性地想開口詢問,怎料卓在昊彷彿早猜到她會在甚麼時候啟唇說話,早了一步以些微蒼涼的口吻說道:「什麼都別說了,我知道妳想說什麼,這不是妳的錯,要怪只能怪尹柒那傢伙喝多了酒,他們的後事我會好好處理的,別擔心。」

  「啊?」魏丞靜聽得一頭霧水,蹙眉看著他。「在昊哥……你在說什麼啊?」

  話一出,換卓在昊一臉無解,像是突然想到什麼似的喔了聲。「對不起,我忘記醫生說妳的腦袋裡有什麼血塊在,壓迫到記憶,沒事的,醫生說血塊會自己慢慢消掉。」見碗內已經空了,卓在昊側身將空碗放到櫃子上,收拾了下,這才轉回來輕輕拉起魏丞靜的手,心疼全寫在臉上。「丞靜,尹柒他們……全都死了。不過沒關係,我知道這不是妳的錯,妳能生還已經是不幸中的大幸了。」

  卓在昊越是這麼說,魏丞靜就越是覺得糊塗,下意識地看看四周,試圖找到邊清祉那傢伙現身,卻尋不見,只好淡淡地對上卓在昊的眼睛,此舉動看在後者眼底顯得格外無神、失去焦距。「丞靜,我一定會好好保護妳的,妳別擔心。警方已經調過那路口附近的監視器了,而且對方是無照駕駛,雖然尹柒也酒駕載你們,可是怎麼說如果對方想要打官司,他們還是比較沒勝算。」

  魏丞靜仍舊一臉茫然,後來,她才從卓在昊的口中更為詳細的知道──彭雅筠他們是死了沒錯,但是並非死於自己手中,而是鍾尹柒酒駕載她和彭雅筠他們準備出遊時,在一個交岔路口意外與人相撞發生車禍,車內五人包含駕駛鍾尹柒,除了她生還以外,其餘人皆死於這場車禍內,由於對方是個無照駕駛的中年男子,大概也是因為不想要釀成更麻煩的事情,於是他們決定私下和解。魏丞靜在知道事發後,其實也沒有多意外,因為她知道這絕對是邊清祉做出來的,那傢伙可是非人的存在,還有什麼是做不了的呢?

  獨自坐在咖啡廳內,魏丞靜尚記得先前在這地方,是她第一次跟潘其俊他們見面,那時候對他們還滿懷仇恨,可是現在他們都死了,她卻突然覺得一陣悲傷。為什麼呢?她始終不明白,究竟是什麼真相讓他們寧死也不願意告訴自己……魏丞軒真正的死因。

  耳後拂過一陣輕風,或許是對青年出現時產生的奇怪感覺有了默契,魏丞靜即使不必刻意去看也能知道是他來了。一團黑霧纏成縷縷輕煙縈繞住魏丞靜,耳邊頓時響起邊清祉那一如往常的溫柔嗓音。

  「他們都死了,可是妳找出什麼了嗎?」

  魏丞靜一頓,喝奶茶的舉動不自覺地停下,她搖著頭,眼神黯淡了。

  邊清祉見狀不禁嗤笑。

  「那麼接下來呢?妳打算怎麼做?」

  魏丞靜扯開一抹笑容,既邪佞又不失天真的笑顏,是那樣的美豔,卻又帶著帶著刺,簡直跟玫瑰一樣。她又喝了口奶茶,道:「哥哥的人緣這麼好,我就不相信沒有人知道他到底是怎麼死的。」

  邊清祉挑眉,片刻方想到她現下唯一可能做出的事情,想確認似的開口。

  「難道……妳想要──?」

  魏丞靜嗯了聲回個單音,將剩下的奶茶一口氣喝光,然後收拾了自己的東西後起身,禮貌地將杯子放到餐具回收區,旋身離開咖啡廳──。

  「我一定要找出哥哥是被誰害死的,然後他的死因到底是什麼,只要是跟他的死有關的人,我一個都不會輕易饒恕。他們只要一個不說出真相,我便殺一個,直到他們說出來為止。」

  望著魏丞靜這般的倔強,邊清祉的嘴角忍不住勾起一絲弧度,得意得很。

  咖啡廳外,卓在昊背著小包包等待著魏丞靜出來,一瞧見其踏出咖啡廳,他便快步走向她,愜意地拿過她手中的東西,淺笑地握住她的手、十指交扣著,有說有笑,在外人的眼裡他們儼然成為一對令人羨慕的情侶。

  邊清祉同樣得意地目送他倆的身影消失,不過有件事情他始終不明瞭──那天晚上,彭雅筠為什麼看得見他?算了,反正他已經洗去魏丞靜對這事的記憶,對將來的發展……不會有任何影響。邊清祉的笑是那樣的療癒,立體的五官替他大大的加分,他的存在……仍舊是個謎。

 

ˇˇˇˇˇ

 

  小靜,快跑。

 

《邊清祉01之抽鬼牌組》完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沅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