鞏嵐是在半夜清醒的,一動僵硬的身子便不小心把孫玄麟給喚起來。她的聲音很沙啞,蒼老的有如八十多歲的婆婆,黑眼圈很深,微微抬手輕撫男友因照顧自己而消瘦的臉頰,她覺得有些抱歉。
  「玄麟……再等等好嗎?」鞏嵐的笑容很甜,一雙甫清醒的眼眸瞬地明亮起來,又言:「再等等,只要……沒有人跟我搶的話,我們就可以一直在一起了。」
  再等等,玄麟,再等等,只要我守護好,就沒有人可以阻饒我們了,我們可以相守好久好久。
  孫玄麟沒有說話,僅是俯身親吻著鞏嵐的額頭,靜默半晌方開口:「小嵐……妳是不是隱瞞了我什麼?」
  鞏嵐的臉色本來就不好,聽見孫玄麟的話後更能明顯的發現她的臉唰地變得慘白,下意識地抓住孫玄麟的手,生怕他會就這樣離開自己。「玄麟、玄麟,我沒瞞著你!真的沒有!我、我本來打算確定之後再跟你說的!真的!」
  孫玄麟內心驚訝,唇瓣微敞,好一會兒才坐到床上,反握住女友的手,嘆口氣後滿懷溺愛的口吻,問道:「到底是怎麼回事?妳可以好好的、完整的告訴我嗎?小嵐,我也不想失去妳。」
  見狀,鞏嵐的臉色才稍稍好轉,她對著孫玄麟的眼睛,充滿生氣地笑著:「我遇上了一個『人』,他說能讓我們永遠在一起。」
  孫玄麟沒有開口,鞏嵐彷彿沉溺於其中的繼續說道:「我是在晚上的時候碰上的,『那個人』長得很好看,大概有一百八十公分,感覺是塊模特兒的料;聲音輕柔溫和,如迷藥般引人著迷,無法抗拒。不過你放心,我只愛你一個。」
  「玄麟……我真的很愛你,我好想跟你永遠在一起。『那個人』告訴我,只要找到一條路,我們就可以共同進退走向幸福美滿,可是那條路很難找。你不必擔心,他說我已經找到了。接下來該做的……就是好好的保護著,別讓其他人搶走就行了。」
  鞏嵐拉過孫玄麟的手,深情地親吻著他的手背,一如既往的燦笑著:「玄麟,我會好好的守護我們的幸福,不會讓任何人搶走的……如果有人要搶走它,我就會把它搶回來!」
  明明就是如此沒有傷害力的話語,孫玄麟卻在此時感受到無比的恐懼,他不曉得為何會這樣,只知道現在的鞏嵐變了,他似乎再也認不得這個傢伙是不是只有披著「鞏嵐」的皮囊,體內其實活著一隻喜愛看人熱鬧、逗人玩耍的惡魔。
  「小嵐……。」
  「別怕玄麟……我會努力保護我們的幸福……我會用盡我的一切……。」
  說著說著,鞏嵐捲上一股倦意,緩緩闔上眼睛睡著了,安詳地宛如做了美夢,均勻的呼吸聲迴盪在病房內。
  一個月後,鞏嵐順利的出了院,即便她再也沒有提起「那個人」,可孫玄麟知道她至今仍與他有所聯絡。在校園內逐漸傳出一些傳聞,有的是說鞏嵐瘋了、有的是說鞏嵐被好兄弟纏上了,不過更多的是說鞏嵐為了跟孫玄麟永遠在一起,養了小鬼──當然每個傳聞只要傳入孫玄麟的耳裡,他就會濫用職權,拜託學生會的朋友遏止這種無聊的流言繼續傳下去。
  「玄麟哥,這下可怎麼辦才好?再這麼下去,我姐絕對會聽見的,不管我們怎麼處理都沒有用。」表弟搔搔後腦杓,滿臉憂愁。
  孫玄麟怎麼會知道該怎麼辦!是他想問別人到底該怎麼辦才好吧!
  壓根等不及孫玄麟想出應對的方法,跟鞏嵐一同出外買飯的學妹忽然打電話給他,急促又焦慮,氣喘吁吁地喊道:「學長!快過來!我們在XX醫院!學姐出車禍了!」
  完了。
  孫玄麟抽著一口氣,駕車闖了好幾個紅燈趕到醫院,鞏嵐已經出了手術房,目前暫時脫離了危險,帶著氧氣罩閉著眼睛,依舊如此安詳。
  「這到底是怎麼回事!」孫玄麟再也顧不得自己平日的溫和形象,揪著仍害怕哭泣的學妹的衣領,憤然道:「說啊,到底怎麼回事!」
  學妹猛地搖頭,邊打個嗝邊哽咽:「我也不知道,到底發生什麼事情我真的也沒看清楚。我只聽到學姐好像在罵人,還嚷著叫那個人別走,追著那個人就衝出馬路了!」
  「什麼?」
  「可是學長,我敢保證!我發誓我完全沒有看到學姐口中的『那個人』到底在哪裡!我發誓!真的!」
  同樣聽見學妹所言的表弟愣得合不攏嘴,孫玄麟洩氣一般的癱坐在地上,他實在無法理解鞏嵐究竟是看見了誰,他現下只想要鞏嵐可以好好的。
  待鞏嵐醒來又是過了幾個禮拜,她哭得很傷心,見到孫玄麟更是淚流滿面,抽噎的告訴他,都是自己的錯,沒有好好把握機會,所以「那個人」不願意再幫她。
  「小嵐……沒事的,我們會永遠在一起……真的會永遠在一起。」一向溫柔的孫玄麟難得在鞏嵐的病床前落淚,他緊握著女友的手,於對方詫異得忘記哭泣之際,懇求著對方別再做傻事。「我真的很害怕……小嵐……我真的很害怕。我求妳,振作一點,別再這樣了。我們會永遠在一起,不管我是斷一隻手還是一隻腳,只要我還活著,我就會一直愛妳、一直跟妳交往,甚至是結婚。所以……妳振作一點好嗎?」
  「玄麟……。」
  那時候的孫玄麟始終不明白鞏嵐的用意,更加困惑的是對方口中的「那個人」,直到遇上了魏丞靜、直到再次與卓在昊相遇。當自己胡打亂打的道出鞏嵐曾經與他說過的話,他瞧見了魏丞靜變樣的臉色,最後看見了卓在昊不慌不忙的神情,他才終於知曉,原來「那個人」真的存在,誘惑了大家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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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沅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